r>一般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,难点通常在两个方面,一个是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,工资是多少,也就是那些在公司工作了以后,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的工资又不固定,这个时候不仅要证明工资是多少,还得证明有劳动关系,否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。另一方面难的就是有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上也约定了工资多少,但是即使的官司打赢了也拿不到钱的。然后公司就会从劳动仲裁,一审,二审一首拖着劳动者,让劳动者不仅消耗金钱,还消耗时间精力。徐大海所在的公司的本市的建筑公司,按照周复对大多建筑公司的了解,这类公司的烂账特别多,通常都是负债经营,用一单的货款去填另外一个窟窿,真要向公司主张赔偿,他又会派出法务拖你,到最后即使官司打赢了,法院也执行不到钱。再加上公司是本市的重点企业,那也就是纳税大户,如果是劳动仲裁,那也会被有所偏向的。不过这根本难不倒周复,作为前世红圈所的顶流律师,最高院的指导案例中正好就有这一例,而且还是前世周复亲自办理的。老板不给钱是吧,那就把你送进去。法务助纣为虐是吧,那就让你们双宿双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