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工作室在旧纺织厂改造的文创园里。
挑高六米,整面落地窗,阳光泼进来。
周砚在门口等我,手里拿着两份文件。
“合同。”他递给我,“一式两份,中文版。看不懂的地方问我。”
我接过。
,还有周砚的签名。
“有疑问吗?”他问。
我指着第三条:“‘居民可参与’,是什么意思?”
“字面意思。”他说,“老人可以来画朵花,孩子可以来涂片叶子。画坏了算我的,你覆盖掉就行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艺术不是神坛上的供品。”他说。
“是长在生活里的东西。墙画好了,是他们每天路过看见的,不是锁在画廊里标价六位数的商品。”
我沉默。
“第二条,”他继续说,“款项直接打给你本人。需要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号。今天带了?”
我从帆布包里掏出身份证——昨天补办的临时身份证。还有一张银行卡,用那两百块开的。
周砚接过,看了一眼,没问。他拿去复印。
回来时,他把原件还给我,复印件夹进合同。
“好了。”他把笔递过来,“签吗?”
我握笔,笔尖悬在签名处。
“周砚。”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。
“嗯?”
“你不怕我画不出来?不怕我拿了钱跑掉?不怕我……根本不是什么艺术家?”
他笑了,眼角的细纹像阳光的裂痕。
“许未晞,”他说,“墙上的梧桐是你画的,双年展的《静默生长》是你画的。你是不是艺术家,不是陆沉舟说了算,也不是我说了算,是画说了算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放轻。
“至于跑掉——八万块钱,买你三个月的创作自由。我觉得很值。”
我看着他。
看着他手里那份没有任何“乘号”、没有任何“永久转让”的合同。
然后我低头,在乙方签名处,写下:许未晞。
三个字,写得慢,但稳。
墨水渗进纸纤维,黑色,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