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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(第1页)

社区工作室在旧纺织厂改造的文创园里。

挑高六米,整面落地窗,阳光泼进来。

周砚在门口等我,手里拿着两份文件。

“合同。”他递给我,“一式两份,中文版。看不懂的地方问我。”

我接过。

,还有周砚的签名。

“有疑问吗?”他问。

我指着第三条:“‘居民可参与’,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字面意思。”他说,“老人可以来画朵花,孩子可以来涂片叶子。画坏了算我的,你覆盖掉就行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艺术不是神坛上的供品。”他说。

“是长在生活里的东西。墙画好了,是他们每天路过看见的,不是锁在画廊里标价六位数的商品。”

我沉默。

“第二条,”他继续说,“款项直接打给你本人。需要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号。今天带了?”

我从帆布包里掏出身份证——昨天补办的临时身份证。还有一张银行卡,用那两百块开的。

周砚接过,看了一眼,没问。他拿去复印。

回来时,他把原件还给我,复印件夹进合同。

“好了。”他把笔递过来,“签吗?”

我握笔,笔尖悬在签名处。

“周砚。”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。

“嗯?”

“你不怕我画不出来?不怕我拿了钱跑掉?不怕我……根本不是什么艺术家?”

他笑了,眼角的细纹像阳光的裂痕。

“许未晞,”他说,“墙上的梧桐是你画的,双年展的《静默生长》是你画的。你是不是艺术家,不是陆沉舟说了算,也不是我说了算,是画说了算。”

他顿了顿,声音放轻。

“至于跑掉——八万块钱,买你三个月的创作自由。我觉得很值。”

我看着他。

看着他手里那份没有任何“乘号”、没有任何“永久转让”的合同。

然后我低头,在乙方签名处,写下:许未晞。

三个字,写得慢,但稳。

墨水渗进纸纤维,黑色,清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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